各学院: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线上线下教学运行情况,强化日常教学及课务管理,规范教学运行,保障线上线下教学等质同效,学校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教学质量调研
各学院听评课全覆盖、师生教学座谈会组织开展、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等情况。
(二)教学管理
教学任务执行情况,任课教师出勤、答疑、辅导情况,学生出勤、作业完成和课堂纪律遵守情况。
(三)教学基本材料检查
课程教学大纲、教案、学案和教学进度表,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试卷归档情况等。
(四)实践教学
实习工作指导及毕业论文进展等情况。
(五)师范类专业认证
师范类专业所在学院认证准备(状态保持)工作情况。
(六)教材使用及相关课程开设情况
对本学期所有课程使用教材的思想性、学术性、规范性、适宜性、时代性等进行全面检查;对劳动教育课程开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检查方式
1.学院自查自评与学校检查相结合。
2.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3.召开师生座谈会。
三、检查步骤
(一)第一阶段:学院自查自评
各学院根据期中教学检查主要内容,组织教师填写自查表、准备自查材料、召开师生座谈会等,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1.教师填写自查表
组织教师登录综合信息平台填写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自查表”(详见附件1)相关内容,并提交纸质版至各学院留存。
2.自查统计汇总
学院教务员登录综合信息平台填写“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统计表”(详见附件2)和“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生(教师)座谈会记录表”(详见附件3)。
3.学院撰写自查总结并提交至综合信息平台
(二)第二阶段:学校检查
重点检查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构建等工作的组织完成情况;专项检查劳动教育课程开设情况。
四、检查要求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和师范类专业认证持续改进工作要求,围绕本学院教学工作实际,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根据检查重点开展自评自查工作。
各学院请于10月30日前完成自查,于11月6日前填写并上传相关文档,具体提交方式如下:
附件1-3提交端口: 点击“资讯中心”>“其它提交”>“数据录入与编辑”>选择相关内容提交。
所有附件纸质版加盖公章,提交至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石湫校区敬业楼308办公室)。
学校将对各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学院年度工作考核。
未尽事宜,可与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联系,电话:025-56226251。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