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过程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9年度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学生参加课题情况、指导教师指导情况,以及下一阶段详尽的研究计划等。
三、检查安排
1. 2019年10月17日前
各项目主持人须认真填写《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在系统内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无需提交纸质版。
2. 2019年10月24日前
各学院组织本院专家对项目主持人在大创平台中提交的材料进行检查、评审,并在系统内签署评审意见。教务处将组织专家通过大创平台进行抽查。各学院审核材料后,将签字盖章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纸质和电子版一式一份)交教务处教学实践科。联系人:邓海威、王蕾,邮箱:sjk@jssnu.edu.cn,电话:025-56226209。
四、经费报销
1. 中期检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经费报销。项目经费主要使用方向为调研差旅费(火车票、汽车票等,累计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30%,且火车票、汽车票必须为往返),印刷费(打印复印费、问卷制作费等,累计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5%),资料费(提供书籍目录及价格,累计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5%),其他(如发表论文版面费,申请专利费,实验材料费等,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40%)。餐费不得报销。
2. 报销需提供财务认可的正规发票,抬头需注明“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税号为12320000466006877R,在实践科(敬业楼301室)、草场门教学办(现代教育技术楼709)领取“报销单据粘贴单”和“报销审批单”,按照要求将经费发票粘贴好,由经手人、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统一交至实践科(敬业楼301室)审核,审核期为一周,一周后领回。
3. 凭报销单据和经费使用簿,赴财务处结算中心办理报销手续。经费使用簿仅由财务处人员填写,项目负责人不需填写。
4. 因报销流程环节较多,建议每个项目负责人将单据集中,报销2-3次。财务处不能报销时间为每月5号、12号、20号以及每周三、周五下午,其他时间均可报销。
5. 经费下发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
1. 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学校大创系统中提交并审核通过以后,还需按“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jscx.njnu.edu.cn/)的相关要求下载填写江苏省高校大学生大创项目中期报告并提交,否则视为中期检查不合格。
2. 请各项目指导教师及时督促并指导学生认真做好相关工作,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大创项目中期检查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其项目顺利通过中期检查。
3. 学院应加强过程管理。对未按认定书计划完成预定目标的项目,中期审核意见应为不通过或限期整改;对中期检查不通过的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项目应予以终止,并同时终止经费支持。
附件见内网:
1.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列表
2.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3.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教务处
2019年10月8日